提出食盐是什么似乎有故弄玄虚之嫌,但不把定义弄明白,否则围绕食盐的各种讨论都失去了基础。
两个官方文件对食盐作了定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对食盐的定义为: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用于食用的盐。此定义更准确,它明确了食盐是氯化钠,由两种元素组成,即氯离子和钠离子,其作用是食用。《食盐专营办法》里规定,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这个定义优点在于把食盐的用途表述得更具体,即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直接食用好理解,制作食品所用是以氯化钠为原料加工面条、面包、腌制品、酱油、醋、巧克力等。
食盐存在两个似是而非的概念。食盐销售人员常把这两个概念挂在嘴边。
1. 盐是百味之首。这个概念把食盐局限在调味品,没有抓住其根本性作用。食盐的本质是人体不可缺少且不可替代的营养物质,具有多种生理功能。调味品不是盐的标签,如果一提到盐就联想到调味品,这是对食盐肤浅的认知。咸味只不过是氯化钠诸多物理性质中的一个,或许因为人是从海洋中进化而来,保留了需要氯化钠这种对海洋适应性的特点,所以氯化钠的咸味符合人的口味从而主动从环境中摄取是长期进行的必然结果。
2. 食盐不可替代。有人会说,不吃米饭可以吃馒头,没有馒头还可以吃玉米,不吃猪肉可以吃牛羊肉,但你不吃盐就不行!其实这里混淆了大概念和小概念,食盐不可替代是指其中的氯离子和钠离子不可替代,如果把食盐与米面作比较是不严谨的,应该是元素之间相比较,食盐中的氯和钠与其他食物中的碳、氢、氧、硫等元素相比,其实所有这些元素对人来讲都是不可替代的。
提到味觉,它是舌头可以感觉到的几种味道,绝大多数人认为五味是“酸甜苦辣咸”,但这是不准确的,实际人味蕾感知的是“酸甜苦咸鲜”,可感觉到鲜,但“辣”不是味觉,它是一种痛觉,“辣”除了舌头能感觉到外,手、脸、眼睑、肠道等部位都能感觉到,这些部位感觉不到“酸甜苦咸鲜”吧,因为这里没有味蕾细胞。
知道了食盐的本质是食品,我们再购买食盐时就要有知识,要用食品的标准购买而不能以“这种盐咸,所以是好盐”的标准来决定购买那种盐。用食盐的标准就是注重食盐的整个生产过程的规范管理。